■ 來論
靠嘩眾取寵、劍走偏鋒甚至違法亂紀行為吸引眼球,即便短期內能獲得流量與關注,也注定難以持續,反而會成為個人負資產。
近日,據媒體報道,為了在視頻平臺上吸引更多粉絲,常州一女子嵇某在禁燃區里頂風燃放煙花,還發布“喂110嘛!這里有人燃放煙花爆竹!常州禁煙花爆竹第一年,頂風作案!”的言論,公然挑釁常州警方。結果,沒得意多久,警方便找上門了。此后,嵇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五天。
常州女子嵇某在禁燃區燃放煙花已屬于頂風犯案,還將此行為通過網絡發布,且有向警方挑釁性的言論,既置公共利益于不顧,也僭越了法律底線。
追求網紅效應固然是每個人的自由和選擇,但若以違反法律法規和道德底線為前提,既是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缺少敬畏,更是個人價值觀出現了扭曲和偏差。
稍加盤點不難發現,為了吸粉、當網紅,做出“禁燃區燃放煙花發視頻挑釁警方”類似行為的人不在少數。
網紅效應表面上是圍觀效應,核心是經濟利益。巨大的經濟利益,讓普通人看到了發家致富的機會。這也給不少人造成了一種假象,只要你的表現足夠吸引眼球,被關注的流量就可以迅速套現成為可期的財富。
但是,靠嘩眾取寵、劍走偏鋒甚至違法亂紀行為吸引眼球,即便短期內能獲得流量與關注,也注定難以持續,反而會成為個人負資產。
□堂吉偉德(職員)